未成年防沉迷系统说明
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是根据政府《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及其相关要求开发实施,自2007年7月16日起已正式实施。
2019年10月2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新版未成年人防沉迷通知:《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旨在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过度消费等行为 ,让未成年人无法依赖长时间的在线来获得游戏内个人能力的增长,报偿值的增加。有效控制未成年人使用者的在线时间,改变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游戏习惯。
一、防沉迷系统设计目的
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探索实施适龄提示制度;积极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二、实名认证系统与防沉迷系统的关系
实名认证系统用于收集玩家的身份证号及姓名,并以此作为判断玩家是否需要受到防沉迷系统保护的重要依据。
实名信息显示为不满18周岁的用户,将被初步判定为未成年人,纳入防沉迷状态。其实名信息于成年后用户自行至实名认证提交至公安机关进行验证。
实名信息显示为已满18周岁的用户,将被初步判定为成年人。其实名信息在等待公安部门验证前将被处于非防沉迷状态,如果通过公安部门的实名验证,则正式进入非防沉迷状态。如失败,则被纳入防沉迷状态。在注册后任何时间用户都可自行至实名认证提交实名信息至公安机关进行验证。
实名信息验证成功的帐号不纳入防沉迷系统。相反,认证失败的帐号将被纳入防沉迷系统。
三、 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
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
自《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施行之日起,网络游戏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用户实名注册系统,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实名注册的新增用户提供游戏服务。
自《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施行之日起2个月内,网络游戏企业须要求已有用户全部完成实名注册,对未完成实名注册的用户停止提供游戏服务。对用户提供的实名注册信息,网络游戏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保存、保护,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
仅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五、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
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
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